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镇通村委会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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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镇通村委会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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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交通局关于镇通村委会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4]22号

时间:2024-09-06 22:57:23   作者: 小九直播回放

  市交通局《关于实施镇通村委会公路建设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网结构,改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在我市国、省、县道公路基本实现硬底化建设后,继续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镇通往村委会所在地公路硬底化建设(简称通村公路),为全方面提高我市路网基础水平和等级公路通达深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综合各市(区)交通公路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区)列入建制的村委会(含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共1468个。预计到2003年底,已实现通村公路硬底化的村委会共1232个。通村公路未实现硬底化的村委会共236个,规划建设里程615.0公里(其中已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乡道,建设里程267公里。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乡道建设里程348公里)。据初步测算,全市通村公路硬底化投资规模约2.6亿元。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通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目标如下:

  今后几年我市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全市各级政府和交通、公路部门必须把实施通村公路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来抓,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确保我市通村公路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一)为确保通村公路建设目标的实现,市交通局成立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陈健伟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肖继明、市公路局副局长黄伟雄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督导和解决全市通村公路建设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规建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规建科科长蔡俊辉担任,具体负责审批通村公路建设有关事宜和具体项目建设程序,检查、督导全市通村公路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二)各市(区)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辖区内实施通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有关工作。

  (三)各镇政府(农、林场、办事处)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规划的主体,在实施通村公路建设规划过程中应负起建设资金的筹措、征地、拆迁和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为实施通村公路建设规划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

  (四)通村公路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要做好建设项目沿线群众自愿投劳捐资的发动工作,为减少实际工程造价和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资金。各市(区)应根据项目所在地路网的真实的情况,正确把握项目建设标准,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考虑资金能力和交通量发展前途,力求避免攀大求全而影响通村公路建设规划实施进程。

  1、路线线位、线形已满足规范要求的,原则上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着重提高通行能力,尽量利用老路扩、改建,力求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的耕地。

  2、通村公路一般不应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工程艰巨,施工难度较大的项目和路段,可适当降低平纵面线形指标,但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别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要求。

  1、路基必须密实、均匀和稳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桥涵排水相结合,确保路基边坡稳定。

  2、路面基层应有充足的强度和板体性,尽量采用水泥稳定类材料,厚度不小于15cm。利用现有的简易砂石路面作基层时,原路幅必须稳定、密实,符合路拱横坡要求。

  3、水泥砼路面厚度一般不小于20cm,水泥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不低于4.0Mpa,路面平整、抗滑、耐磨,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1、桥涵设计标准应满足汽-15级的要求,荷载标准低于汽-15级标准的桥涵须同步加固或改建。

  急弯、陡坡、高路堤、临江、临河等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确保行车安全。

  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其建设程序可由各市(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自行确定。

  (一)项目的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经所在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不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可委托项目所在市(区)交通、公路部门组织工程建设。

  (二)项目设计:改建里程在20公里以下,投资小于600万元的四级公路(含小桥涵)改建项目,一般可进行简易设计(包括路线纵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可由项目所在市(区)交通、公路部门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承担,并由项目所在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江门市通村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其他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设计,并经所在地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后,连同初审意见报江门市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 (三)施工图设计经江门市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项目所在市(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投标选择具有三级以上公路或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资质,且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和信用的施工队伍,签订监督、监理、施工、廉政、安全合同及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后才能开工。

  (四)工程完工后,由江门市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市(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提供的《交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验评报告》,进行交、竣工验收。

  通村公路建设实行建设进度报告制度。各市(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须向江门市地方公路总站上报经监理签认的工程建设进度报表。由江门市地方公路总站汇总后,报江门市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镇政府(含农、林场、街道办事处)是实施通村公路建设的主体,建设资金筹措以地方各级政府自筹为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老区、贫困村发展的决定》(江发[2003]4号)的有关精神,市交通局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给予每公里补助3万元;革命老区每公里补助5万元。

  列入2003年地方预算内(国债)资本预算(粤交规函[2003]837号)和17个经济困难市通镇公路建设规划(粤交规[2003]945号)的建设项目,不再列入通村公路硬底化建设补助范围。

  通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年度计划,由各市(区)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10前报江门市通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江门市公路局、江门市地方公路总站列入下一年年度公路新改建项目补助资本预算,并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划拨。

  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挪用、挤占,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通村公路项目建成后,已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养护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管养的乡村道路改建项目,根据《公路法》第八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各市(区)镇政府和村委会应认真研究通村公路改建项目的养护机制和养护资产金额来源,切实有效地加强通村公路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通村公路完好畅通。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认真履行检查、督促的职责,为建设我市农村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开平市市委、市政府抓住了基本完成区域内“四纵两横”主骨架公路建设大会战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制订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镇、村委会两级积极性,提出进一步加快镇(办事处)通往村委会公路建设的决定,全市掀起了农村路网建设的新高潮,为我市镇通村委会公路硬底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各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开平市的经验,制定本市(区)镇通村委会公路实施意见。